【最新】郑州新奇中学2016年初中(小升初)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6-03 15:14
作者:
新奇中学管理员
来源:郑州新奇中学
浏览次数:624次
一、招生原则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自觉履行2016年《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诚信招生公约》中关于行业自律、诚信招生的十项承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对符合就读我校条件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
二、招生对象
具有郑州市区小学学籍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8个班400人(其中住校生2个班100人,走读生6个班300人)。
四、招生程序
(一)公示信息
我校严格按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规范宣传,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报名
1.凡有意向报读我校的具有郑州市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2016年6月14日—16日由家长到学生所在的毕业小学报名。
2.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向报读我校的,6月14日—16日家长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报名。
(三)组织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和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两项内容,我校于2016年6月23日告知报读我校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报读我校的小学生于6月27日—29日来我校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需携带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手册(原件)、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生姓名、毕业小学校名)。
3.学生或家长来校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时,要明确选择走读或住校,领取住校申请表。
(四)组织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
1.我校于2016年7月2日上午09:00--11:00对报读我校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联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价地点在我校(三全路70号,郑州七中高中部东侧)。
2.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体系侧重于“品德发展水平、科学素养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五个方面,评价材料的选取尽可能生活化、情景化,是真实问题的呈现,注重考察高品质思维能力,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五)缴费录取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我校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7月8日—10日通知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同时接受有意向了解学生情况的家长到学校查询结果。
2. 7月10日-13日,通知到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交费的有关事宜。
3.学生和学生家长接到预录通知后于7月13日—15日(上午08:00--下午05:00)到我校办理交费入学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交费入学手续的,视为弃权;我校将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次顺延录取其他学生。
(六)上报结果
招生录取结束后,我校于7月19日按规定要求向郑州市教育局上报录取新生名单。注册学籍的学生为参加报名、评价、交费的学生。
五、收费标准
学费:7900元/生/年,住宿费:900元/生/年。
郑州新奇中学
2016年6月1日
学校地址:郑州市三全路70号 (郑州七中高中部东邻)
公交线路:B53路、63路、130路、219路、962路、966路
咨询电话:86007970 56658917 86007971 86007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