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17】257号)的精神,按照郑州市教育局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我校自觉履行2017年《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诚信招生公约》的十项承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对符合就读我校条件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
二、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新奇中学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袁新民
副组长:韩银才 程 旭
成 员:黄永成 闫 明 卢勇敢 邵明杰 毛玲玉 孙 莉
学校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小升初招生政策,增强执行招生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办学,诚信招生,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对象
具有郑州市市区户籍或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8个班400人(其中住校生2个班100人,走读生6个班300人)。
五、招生程序
(一)公示信息
严格按我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规范宣传,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
(二)学生报名
6月15日—17日,具有郑州市市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报名;
具有郑州市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报名。
(三)组织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和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两项内容进行,并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为主导。我校于2017年6月23日告知报读我校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报读我校的学生及其家长于6月27日—29日来我校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来校时需携带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手册(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学生户口所在页的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生姓名、所在学校)。
3.学生及家长来校进行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时,领取学生信息登记表,并要明确选择走读或住校。
4.学校对所有参与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的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培训,并根据当天评价人数多少增设工作台,精细化组织好咨询、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及疏导工作(另案)。
(四)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
1.我校历年来招生报名人数均远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我校于2017年7月1日上午09:00--11:00对报读我校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评价地点在郑州市三全路70号郑州新奇中学校内。
2.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体系侧重于“品德发展水平、科学素养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五个方面,评价材料的选取尽可能生活化、情景化,是真实问题的呈现,注重考察高品质思维能力,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评价符合小学生认知水平,没有“奥数”类的偏题、怪题。
3. 综合素质评价期间,精细化组织好学生及家长的引导、疏散安全工作(另案)。
(五)缴费录取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我校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7月7日—9日通知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同时接受有意向了解学生情况的家长到学校查询结果。
2. 7月9日-12日,通知到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交费的有关事宜。
3.学生和学生家长接到预录通知后于7月12日—14日(上午08:00--下午05:00)到我校办理交费入学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交费入学手续的,视为弃权;我校将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次顺延录取其他学生。
(六)上报结果
招生录取结束后,我校于7月16日按规定要求向郑州市教育局上报录取新生名单。注册学籍的学生为参加报名、评价、交费的学生。
六、收费标准
新的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新审批的为准。(2016年收费标准为学费:7900元/生/年,住宿费:900元/生/年)
郑州新奇中学
2017年6月2日
学校地址:郑州市三全路70号 (郑州七中高中部东邻)
公交线路:B53路、63路、130路、219路、962路、966路
咨询电话:86007970 56658917 86007971 8600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