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索社 章程
发布时间:2023-12-05 09:32
作者:
新奇中学管理员
来源:郑州新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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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团指导思想
向学生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形成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科技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工作目标
培养学生科学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科技素养。帮助学生在兴趣中学习,学习中快乐,快乐中自信,自信中进取。使学生对科学产生浓厚兴趣,获取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感受一些高技术领域的最新理念,并使之对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价值取向等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三、社团口号:让科学点亮人生
四、社团组成:
本社团由指导老师及学生成员组成。学生成员中任命有社长、副社长、各组长。
社长职责:主持规划社团工作并监督执行主持各项活动,代表社团参加各项展示活动,要求责任心强,对本社团发展充满热情,具有较强管理能力。
副社长职责:负责社团活动记录、考勤、会议安排、发展社员、组织各项活动等工作,为社团各项日常活动及重大事务出谋划策,协助社长安排相应活动。
宣传干事职责:负责活动前期的策划和宣传、布展、评比事项。通知、召集社员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落实作品的收集、整理、送审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
1、物理、化学、生物知识的沟通与交流;
2、组织开展科技小制作活动;
3、积极联络社会各界人士或组织,争取支持,举办面向社会 的相关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
4、邀请指导教师举行科技知识讲座。
六、社团成员:
1.同意并遵守社团章程,自愿加入本社团。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积极响应社团号召,参于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
七、社团纪律:
1.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社团活动者,取消社员资格。
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社团指导老师指导,若违反纪律造成 不良后果,自负其责,情节严重者,取消社员资格。
3.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受处分者,取消社员资格。
八、权利与义务:
(一)社员权利:
1.参加社团会议之提案、讨论及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加社团各事务及活动;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会议决议案;
2.主动积极参与本社活动;
3.自己的实验器材要担负起安全保管的职责。
九、退社:
社员可通过书面申请退社,无故3次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社。
十、附则:
本章程由社团起草并全体讨论通过,社团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章程的修改需由全体社员讨论通过。